案情简介:
陈某反映:其在平安银行购买了某指数基金,记得说明材料上注明基金赎回后,资金到帐日期为3个工作日。其在2014年12月1日赎回该基金,但2014年12月4日资金还没到帐,其打基金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电话,没人接听,因此投诉。
调解过程及结果:
协会将陈某的投诉情况告知该基金公司后,基金公司通过电话向陈某解释,该基金是赎回后4到7天到帐,陈某对此表示理解。
案件评析及启示:
由于基金招募说明书通常很长,因此大部分基金投资者不会仔细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而根据该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投资者 T 日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及其相关基金销售机构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因此,陈某所说的说明书上注明基金赎回三个工作日到账是不符合事实的。
本案的启示:基金招募说明书是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建议基金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如果觉得太长,可以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摘要,在基金公司的官方网站都能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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