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建峰化工;代码:000950;债券简称:12建峰债;代码:112122)于2016年3月11日披露了2015年业绩快报和公司债券将可能被暂停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建峰化工2014年业绩亏损,预计2015年亏损3.6亿元。根据《公司债上市规则》规定,若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深交所将在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对“12建峰债”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上市的决定。建峰化工2015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16年4月22日。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注:该债券仅债券合格投资者有权限交易,若投资者无债券合格投资者资格,则只能进行卖出交易,不能进行买入交易。
附: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公司债券可能被暂停上市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关于公司2015年经营业绩情况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在2016年3月11日披露的2015年度业绩快报中,预计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36,722.49万元(具体财务数据参阅公司披露的2015年度业绩快报)。
二、关于公司债券可能被暂停上市的提示
若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将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第7.1条等规定,“12建峰债”将存在暂停上市的风险。自公司 2015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若2015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则“12建峰债”将被实施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债券上市交易的决定。公司已于2016年1月14日发布了第一次《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公司债券可能被暂停上市的提示性公告》(2016-001)。
债券暂停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公司实现盈利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的书面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收到申请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恢复该债券上市交易。
三、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16年4月22日,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六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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