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有风险,入市须谨慎!】
由于香港市场在法律法规、交易规则及市场文化等方面与内地市场存在较大差异,投资者在进行港股通投资前,须了解该业务的相关投资风险,包括:
【股价波动的风险】
由于港股通市场实行T+0交易机制,虽然部分股票施行市场波动调节机制,但由于香港市场结构性产品和衍生品种类相对丰富,因此,港股通个股的股价受到意外事件驱动的影响而表现出股价波动的幅度相对A股更为剧烈,投资者持仓的风险相对较大。另外,深市港股通股票,尤其是部分中小市值股票,可能出现因公司基本面变化、第三方研究分析报告的观点、异常交易情形、做空机制等原因而引起股价较大波动的情形,尤其是考虑到联交所市场交易不设置涨跌幅限制,投资者应当关注可能产生的风险。
【“老千股”风险】
部分港股通上市公司基本面变化大,股票价格低,可能存在大比例折价供股或配股、频繁分拆合并股份的行为,投资者持有的股份数量、股票面值可能发生大幅变化,投资者应当关注可能产生的风险。
【退市风险】
与内地证券市场相比,香港市场在股票与内地证券市场相比,联交所市场股票交易没有退市风险警示、退市整理等安排,相关股票可能存在直接退市的风险。港股通股票一旦从联交所市场退市,投资者将面临无法继续通过港股通买卖相关股票的风险。港股通股票退市后,中国结算通过香港结算继续为投资者提供的退市股票名义持有人服务可能会受限,投资者应当关注可能产生的风险。
【停牌风险】
与内地证券市场相比,香港市场股票停牌制度存在一定差异,港股通股票可能出现长时间停牌现象,投资者应当关注可能产生的风险。
【交易规则风险】
因不熟悉港股通交易在交易日、交易时间、投资标的、报价规则、额度控制、涨跌幅限制、权益处置、行情显示颜色等方面的规则而产生的风险。
更多关于港股通投资风险内容,请参阅本册第九章及我司相关风险揭示书。
第一章 概述
1、什么是港股通?
答:港股通分为沪港通下的港股通(即沪市港股通)和深港通下的港股通(即深市港股通)。
沪市港股通,是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交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联交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联交所上市的股票。
深市港股通,是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深交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联交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联交所上市的股票。
如通过沪市港股通投资港股,投资者通过委托内地证券公司买卖港股通股票的,证券公司接受委托后,经由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联交所进行申报,该申报在联交所交易平台撮合成交后,将通过相同路径向证券公司和投资者返回成交情况。在结算交收方面,投资者通过证券公司与中国结算(上海)完成清算交收,中国结算(上海)作为港股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向香港结算履行交收责任。
如通过深市港股通投资港股,投资者通过委托内地证券公司买卖港股通股票的,证券公司接受委托后,经由深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联交所进行申报,该申报在联交所交易平台撮合成交后,将通过相同路径向证券公司和投资者返回成交情况。在结算交收方面,投资者通过证券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完成清算交收,中国结算(深圳)作为港股通股票的名义持有人向香港结算履行交收责任。
2、深市港股通与沪市港股通有何区别?
答:沪市港股通是上海和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简称沪港通)下的内地投资者投资香港市场的投资渠道,而深市港股通是深圳和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深港通)下的内地投资者投资香港市场的投资渠道,两者从本质而言是两个不同的市场。
两者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第一章第3、4、5、6、7点)、转指定和转托管方面(第一章第8点)、汇率方面(第一章第9、10点)、标的方面(第二章第1、2、3点)、资金方面(第五章第10点)和业务风险方面(第九章)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
3、哪些投资者可以参与港股通投资?
答:开通港股通要求如下:
l 满足以下条件的个人投资者可在我司参与沪市港股通投资:
(1) 拥有上海市场A股账户;
(2) 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括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3) 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须不低于稳健型;
(4) 通过相关知识测评。
机构客户拥有上海市场A股账户即可开通沪市港股通业务。
l 满足以下条件的个人投资者可在我司参与深市港股通投资:
(1) 拥有深圳市场A股账户;
(2) 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括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3) 风险承受能力等级须不低于积极型;
(4) 通过相关知识测评。
机构客户拥有深圳市场A股账户即可开通深市港股通业务。
4、如何开通港股通交易权限?
答: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前,应当与我司签订港股通证券交易委托协议,签署风险揭示书等。个人投资者还须满足我司有关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条件(请参看前文)。其中,沪市港股通的交易委托协议、风险揭示书、知识测评结果与深市港股通交易委托协议、风险揭示书、知识测评结果不可共用,但风险承受能力等级测评结果如同时符合两市要求并在有效期内的,可以共用。
投资者可通过营业部现场办理、网上交易终端办理、手机交易终端办理等方式开通港股通交易权限。
5、如已开通沪市港股通,是否可以直接开通深市港股通?
答:如投资者已开通沪市港股通权限,如申请开通深市港股通权限,仍须满足我司关于深市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条件方可开通,反之亦然。
6、可否在同一家券商开通多个港股通权限?
答:对深市港股通而言,投资者在我司的同一深A账号,只能开通一个深市港股通权限。
对沪市港股通而言,如果投资者在1个资产账号中下挂2个沪A账号,目前只能选择主证券账号开通,另一个不能开通;如果投资者在同一客户编号下拥有2个资产账号, 分别各下挂1个沪A账号,此2个沪A账号可以都开通港股通,但是客户交易终端无法选择切换第二个资产账号进行交易。
7、港股通权限开通后何时生效?
答:对于沪市港股通投资者而言:新开立股东卡并在我司指定交易的客户在开通港股通权限后的第二个港股通交易日可以交易;转指定至我司营业部客户在开通港股通权限后的下一个港股通交易日可以交易;已在我司指定交易的客户在开通港股通权限的当日即可交易。
对于深市港股通投资者而言:在我司新开立股东卡并在当天开通港股通权限的客户,在开通权限后的下一个港股通交易日可以交易;在我司已有深A账户的客户在开通港股通权限当日即可交易。
8、港股通如申请转指定或转托管,有哪些要注意的事项?
答:注意事项如下:
l 对于沪市港股通投资者而言,办理转指定业务时须注意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当日有交易行为;
(2)当日有申报;
(3)未完成交收;
(4)上交所、中国结算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不得撤销指定交易。
l 对于深市港股通投资者而言,办理转托管业务时注意事项如下:
首先,如果投资者存在以下情形时,不可以办理转托管:
1)未完成交收证券(当日日终交收到账的除外);
2)冻结的证券、权益(整体转托管除外);
3)申报经确认的红利权、收购权(整体转托管除外);
4)股利选择权申报、供股认购申报、投票等委托类指令(整体转托管除外);
5)分拆及合并业务临时代码额度换算期间的原股票代码;
6)账户为不合格账户、休眠账户;
7)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和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或者投资者和我司约定的其他情形的。
其次,投资者申请办理托管单元变更(整体转托管除外)时,对于持股基准日晚于转托管申报日的投票、境内申报截止日晚于转托管申报日的股利选择权申报及供配股认购申报,转出股份相应的投票和申报指令将作无效处理,投资者需在新托管单元重新申报。
例如,某港股通标的投票截止日为9月27日,投资者在9月1日进行了投票,但9月15日申请办理了转托管业务,此时投资者在9月1日的投票将被作无效处理,需在转托管后重新投票。
最后,投资者转托管的股份,自下一港股通交易日方可卖出。
9、通过港股通买卖股票使用哪种货币?如何换汇?
答: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买卖采用人民币进行交收。买卖港股通换汇由中国结算在香港完成(沪市港股通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换汇,深市港股通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换汇),中国结算根据当日买入卖出净额换汇,每日早上公布当天的参考汇率,每日日终确定实际结算汇率。
10、沪市港股通与深市港股通汇率是否一致?
答:港股通交易以港币报价,投资以人民币交收。投资者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率和卖出参考汇率。在交易日日终,中国结算将与换汇银行按照换汇汇率进行净额换汇,将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
沪市港股通与深市港股通参考汇率一致,结算汇率取决于沪深港股通市场各自买卖净额的大小和方向,以及各自的换汇汇率,故沪深港股通结算汇率并不一定一致。
l 两市结算汇率定性分析如下:
假设:X1为沪市买入金额,Y1为沪市卖出金额;X2为深市买入金额,Y2为深市卖出金额,则两市汇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对于两市交易净额方向不一致的情况,情况较为复杂,无法给出定性分析。
l 两市结算汇率定量分析如下:
根据上海市场的结算汇率数据(2014.11.17-2016.6),共389天,对深圳市场的成交进行模拟,得出沪深市场结算汇率差异92%左右的交易日在(0-0.002)内,即10万元的成交,差异在200元以内。
第二章 投资标的与额度控制
1、投资者通过港股通可以交易哪些股票?
答:沪市港股通股票和深市港股通股票范围如下:
l 沪市港股通股票应符合以下要求: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1)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的成份股;
(2)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的成份股;
(3)有股票同时在上交所和联交所上市的发行人的H 股。
且不属于下列任一情形:
(1)上交所上市A股为风险警示板股票(即ST、﹡ST和退市整理股票)的A+H股上市公司的相应H股;
(2)同时有股票在上交所以外的内地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发行人的股票;
(3)在联交所以港币以外货币报价交易的股票;
(4)具有上交所认定的其他特殊情形的股票;
港股通股票定期调整。
l 深市港股通股票应符合以下要求: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1)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成份股;
(2)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成份股;
(3)市值50亿元港币及以上的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成份股;
(4)A+H股上市公司在联交所主板上市的H股。
且不属于下列任一情形:
(1)在深交所上市的A股被实施风险警示、被深交所暂停上市或者进入退市整理期的A+H股上市公司的相应H股;
(2)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风险警示板交易的A+H股上市公司的相应H股;
(3)在联交所以港币以外货币报价交易的股票;
(4)具有深交所认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2、港股通标的如何调整?
答: 沪市港股通股票标的发生调整的情况包括:
标的调整生效时间以上交所公布时间为准。
深市港股通股票标的发生调整的情况包括:
标的调整生效时间以深交所公布时间为准。
3、如何知道港股通投资标的有哪些?
答:上交所指定网站会公布并更新港股通投资标的信息,网址为http://www.sse.com.cn/services/hkexsc/home/
深交所指定网站会公布并更新港股通投资标的信息,网址为:http://www.szse.cn/main/aboutus/xywjs/sgt/
4、投资者如何获得港股通标的的详细信息?
答:内地投资者既可以通过登录联交所“披露易”网站获取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也可以通过上市公司自设的网站等途径获取。至于上市公司自设的网站电子地址,投资者可以通过查阅联交所网站的“网上联系”栏目获取。
投资者比较关心的年报及半年报(香港市场称为“中期报告”)等,投资者不仅可在“披露易”网站上查阅,还可以向上市公司索要中文或英文的电子和印刷版本的年报。
5、对港股通的投资规模是否实施额度控制?
答:沪市港股通和深市港股通都实行每日额度控制,每日额度为105亿元人民币。在额度统计口径方面,以投资者在交易环节发生的事项,如申报和成交金额等作为计算依据进行额度控制。至于非交易事项,诸如支付交易手续费、公司派发现金红利、利息等的资金流量均不占用额度。沪深两市港股通额度不共用。
6、如何对港股通实施额度控制?
答: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和深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分别对沪市港股通和深市港股通的额度进行控制。
当日额度余额在联交所开市前时段使用完毕的,内地交易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暂停接受该时段后续的买入申报,且在该时段结束前不再恢复,但仍然接受卖出申报。因买入申报被撤销、被联交所拒绝接受或者卖出申报成交等情形,导致当日额度余额大于零的,内地交易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开始时恢复接受后续的买入申报。
当日额度余额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使用完毕的,内地交易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停止接受当日后续的买入申报,但仍然接受卖出申报。在持续交易时段停止接受买入申报的,当日不再恢复,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日额度余额在联交所收市竞价时段使用完毕的,内地交易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暂停接受当日后续的买入申报,但仍然接受卖出申报。在收市竞价时段停止接受买入申报的,当日不再恢复,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7、如何获取港股通投资额度信息?
答:上交所指定网站公布当日可用额度,网站为http://www.sse.com.cn/services/hkexsc/home/。
深交所指定网站公布当日可用额度,网址为http://www.szse.cn/main/aboutus/xywjs/sgt/。
第三章 交易日与交易时间
1、港股通交易日如何安排?
答:沪市港股通业务仅在沪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时开通。深市港股通业务仅在深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时开通。结算安排包含交易资金交收( T+2 )安排与风控资金交收( T+1)安排。举例如下:
交易日会受台风与黑雨警报的影响,具体见后文。
沪市港股通和深市港股通交易日一般情况下一致,特殊情况除外。
2、如何获取港股通交易日信息?
答:上交所和深交所指定网站将分别公布沪市港股通和深市港股通交易日历。
3、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的交易时间是怎样的?
答: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的交易时间应遵守联交所规定,即交易日的9:00至9:30为开市前时段(集合竞价),其中9:00至9:15接受竞价限价盘;9:30至12:00及13:00至16:00为持续交易时段(连续竞价),接受增强限价盘;16:00至16:10为收市竞价交易时段,仅接受竞价限价盘。可撤单时间为9:00-9:15;9:30-12:00;12:30-16:00,16:01-16:06。交易时间会受台风与黑雨警报的影响,具体见后文。
4、什么是联交所开市前时段?
答:联交所开市前时段用以确定开市价,类似于A股市场的集合竞价阶段。
开市前时段是在早上开市前增设的交易时间。在开市前时段,买卖盘积累到一段时间后,会在预先设定的对盘时段中对盘(即报价撮合)。也就是买卖盘会以买卖盘类别、价格及时间等优先次序按“最终参考平衡价格”顺序对盘。
在开市前时段,交易系统只接受输入“竞价盘”及“竞价限价盘”指令,其中,港股通投资者只可以输入“竞价限价盘”。输入交易系统的买卖盘价格不可偏离上日收盘价或按盘价(最近参考平衡价)9倍或以上及少于九分之一或以下。
开市前时段又分为以下的交易时段:
投资者可以通过联交所网站“市场运作”项下的“证券交易运作”内“交易机制”栏目,了解更详细的交易规则与机制。
5、联交所的持续交易时段是怎样规定的?
答:每个交易日的上午9:30至中午12:00、中午12:00至13:00(延续早市)以及下午13:00至16:00是联交所的持续交易时段。其中,12:00至13:00为延续早市时段,只适用于指定证券,而港股通股票不包括在内,因此,对于港股通投资者而言,在这一时段是无法参与交易的。
在持续交易时段,一方面,交易系统会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成交;另一方面,交易系统只接受“限价盘”、“增强限价盘”及“特别限价盘”。注意,港股通投资者仅可输入“增强限价盘”。输入交易系统的买卖盘价格不可偏离按盘价(最近参考价)9倍或以上及少于九分之一或以下。同时,每个买卖盘的数量不得超过3000手股份。
6、什么是联交所收市竞价交易时段?
答:收市竞价交易时段模式旨在便利价格发现过程可平稳进行;该时段设于下午持续交易时段结束之后,当中包括四个时段:
注:收市竞价交易时段模式第一阶段已于2016年7月25日推出,适用于恒生综合大型股及中型股指数成分股、有相应A股在中国内地证券交易所上市的H股,以及所有交易所买卖基金。收市竞价第二阶段适用范围和推出时间待定。
7、什么是市场调节机制?
答:市场调节机制是根据国际证监会组织发出关于在交易场所实施市调机制的指引而设,以防止发生可带来连锁影响的极端价格波动及错误交易引致如“闪崩”般的重大交易事故,缓解证券及衍生产品市场在极端价格波动下引致的系统性风险的价格调节机制,该机制已于2016年8月22日正式推出。许多国际交易所亦已实施不同形式的市调机制以缓解极端价格波动。该机制各要素如下:
??1)触发:若潜在执行交易价格超出价格限制(即5分钟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之±10%)之外,触发市调机制的买卖盘将被拒绝,还有在交易系统内超过价格限制的高价买盘或低价卖盘亦会一同被取消并随即开始5分钟的冷静期。
2)冷静期内:有关金融产品仅可在固定价格限制(跟触发市调机制前的价格限制相同)内买卖。在冷静期内,超过价格上下限的高价买盘及低价卖盘(或称进取盘)亦会立即被拒绝。但在交易系统仍可输入被动的买卖盘(亦即低价买盘及高价卖盘),以建立流通量。
??3)冷静期后:该证券于同一持续交易时段将不再有动态价格限制监测机制,而会在下一持续交易时段才会重新开始应用动态价格限制监测机制(即成交价不得超出5分钟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之±10%)。
4)触发次数:就每个市调机制产品而言,于单一交易时段(早市和午市为两节交易时段)内最多可以触发一次市调机制冷静期;在冷静期结束后,市调机制的监控在该持续交易交易时段内的余下时间将完全解除。
5)适用时间:在持续交易时段中,除早市及午市持续交易时段首15分钟、午市持续交易时段最后20分钟、没有午市交易的早市持续交易时段最后20分钟、竞价时段(包括开市前时段及收市竞价时段)外,每只受市调机制限制的产品(市调机制产品)均按动态价格限制受到监测,有关价限为5分钟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的±10%(证券市场)。
6)适用标的范围:在证券市场,市调机制仅适用于恒生指数及恒生国企指数的成份股(统称市调机制证券)。现时暂无计划将证券市场的其他证券纳入市调机制。(2016年8月)
??交易时间和委托方式及市调机制的关系如下表所示:
全日市:
半日市:
市场波动调节机制遵循香港市场的有关规定。
市场波动调节机制示意图:
注:
1) 图中“VCM”即:市场波动调节机制;
2) “相关产品之交易将不受影响”是指:所有市调机制证券将独立处理,当正股触发市调机制时,相关挂鈎工具(譬如股票期权或衍生权证)的交易将不受影响。若正股处于冷静期,相关工具的交易将继续进行,而不设市调机制限制。此规则暂不适用于港股通投资者;
3) 关于“市调机制不适用于午市最后15分钟”:由于冷静期会持续5分钟,因此监测会于午市持续交易时段结束前20 分钟停止。
在此案例中,投资者在冷静期期间所下卖盘不得低于90元,所下买盘不得高于110元。此外,报价范围仍受到增强限价盘报价规则的限制。
第四章 交易规则之订单委托
1、港股交易代码与名称是怎样的?
答:港股通股票沿用在香港市场的5位证券代码与简称。
2、港股通委托数量的“一手”是多少股?
答:“手”在香港证券市场术语中,即一个买卖单位。不同于内地市场每买卖单位为100股,在香港,每只上市证券的买卖单位由各发行人自行决定,可以是每手20股、100股或1000股等。投资者如需查阅每只证券的买卖单位,可以登录联交所网站,在“投资服务中心”栏目内,选择“公司/证券资料”,输入股份代号或上市公司名称以查询。
3、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可以使用何种订单类型进行申报?
答:投资者买卖港股通股票仅可在开市前时段与收市竞价交易时段使用“竞价限价盘”,在持续交易时段使用“增强限价盘”。
4、 “竞价限价盘”和“增强限价盘”有何特点?
答:竞价限价盘是有指定价格的买卖盘,适用于开市前时段与收市竞价交易时段。对于买盘,指定价格相等或高于参考平衡价格时成交,对于卖盘,指定价格等于或低于参考平衡价格时成交。在开市前时段结束时(即9:30)前未成交的部分,将自动转为限价盘,参与当日持续交易时段的自动对盘交易 。
增强限价盘最多可同时与十条轮候队伍进行配对(即最佳价格队伍至距离9个价位的第10条轮候队伍),只要成交的价格不差于输入价格。沽盘的输入价格不可低于最佳买入价往下9个价位(或以外),而买盘的输入价格不可高于最佳沽出价往上9个价位(或以外)。未能成交保留在系統內,转为限价盘排队。(不能附加全数执行或立刻撤销 ,这里的价位指股价最小变动单位)
5、少于一手的“碎股”如何进行交易?
答:少于一手,即少于一个完整买卖单位的证券,香港市场称之为“碎股”(内地称“零股”)。联交所的交易系统不会为碎股进行自动对盘交易,但是系统内设有“碎股/特别买卖单位市场”供投资者进行碎股交易。参与港股通业务的内地投资者对于碎股,只能卖出,不能买入。
价格低于港币0.01元的证券即使属于完整的一手,但是因为价格已低于完整买卖单位市场中的交易最低价,也可在“碎股/特别买卖单位市场”交易。举个例子,如果一只股票的按盘价已低至港币0.01元,那么在碎股市场输入的买卖价仍然可以低至系统设定的最低输入价:港币0.001元。不过,当一只股票的按盘价已低至港币0.01元,那么有关证券的输入价同样不得偏离按盘价9倍或以上。
6、港股交易股价的最小变动单位是?
答:每种股份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视其股价而定:
7、港股通股票的买卖盘报价规则?
答:每个交易日首个输入交易系统的买盘和卖盘,是受一套开市报价规则所监管的。按照此规则,开市前时段内做出的开始报价不得偏离上个交易日的收市价(如有)的9倍或以上,也不得低于上个交易日的收市价(如有)九分之一或以下。
在持续交易时段,如果首个挂牌是买盘,那么其价格必须高于或者等于上个交易日收市价下24个价位的价格。如果首个挂盘为卖盘,那么其价格必须低于或者等于上个交易日收市价格之上24个价位的价格。此外,无论是买盘或卖盘,首个挂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偏离上个交易日收市价9倍或以上,也不得低于九分之一或以下。非首个输入交易系统的买盘或卖盘报价规则为:买盘或卖盘的价格不得偏离按盘价(也就是上个交易日的收市价)9倍或以上,也不得低于九分之一或以下。这里的“价位”是指证券交易可允许的最小价格变动单位。
除此之外,部分港股通股票受到市场波动调节机制和收市竞价机制报价范围的限制,详情请参阅前文。
8、港股通股票的收市价如何计算?
答:适用于收市竞价交易的港股通标的,将按照收市竞价机制产生收盘价。其余标的将按如下方法确定收盘价:
在持续交易时段最后一分钟内系统将读取五个按盘价,收盘价即这五个按盘价的中位数。系统由下午3:59分整开始,每隔15秒录取股票按盘价一次,共摄取五个按盘价。举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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