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自然人投资者A股等证券账户一人一户限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12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进一步支持资本市场创新发展,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决定,自2015年4月13日起,取消自然人投资者开立A股账户的一人一户限制,允许自然人投资者根据实际需要开立多个沪、深A股账户及场内封闭式基金账户。
各开户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根据投资者本人意愿为其开立多户,引导投资者理性开户,严禁使用违规营销等不正当竞争手段,诱导没有实际需求的投资者开立多个证券账户。开户具体要求详见中国结算《证券账户业务指南》以及《特殊机构及产品证券账户业务指南》。
特此通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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