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融资融券含义:
融资融券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公司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二、融资融券名词解析
1、保证金
保证金是指为了控制信用风险,客户向证券公司融入资金或证券时,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一定比例的资金或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保证金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经证券公司认可的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
2、保证金可用余额
保证金可用余额是指投资者用于充抵保证金的现金、证券市值及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后形成的保证金总额,减去投资者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占用保证金和相关利息、费用的余额。
保证金可用余额=现金+∑(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市值×折算率)+∑[(融资买入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市值)×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资买入证券金额×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保证金比例-利息及费用
3、融资保证金比例
融资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资买入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交易金额的比例。
融资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资买入证券数量×买入价格)×100%。
根据交易所规则,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融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各证券公司按照交易所规则,自行确定融资保证金比例。
4、融券保证金比例
融券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券卖出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券交易金额的比例。其计算公式为:
融券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卖出价格)×100%
根据交易所规则,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各证券公司按照交易所规则,自行确定融券保证金比例。
5、维持担保比例
维持担保比例是指客户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
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市价+利息及费用)
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时,客户可以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但提取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300%。
当维持担保比例<150%时,必须追加保证金到150%以上。
当维持担保比例<130%时,未按约定追加保证金,将被强制平仓。
上述比例各券商另有规定的以各券商规定为准。
6、折算率
折算率是指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对其证券市值进行折算的比率。
7、标的证券
标的证券是指证券公司在沪、深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范围内确定并对外公告的可提供给客户做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的证券。
三、融资融券风险控制
单只股票的融资监控指标达到25%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公布。该股票的融资监控指标降低至20%以下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公布。
单只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融资监控指标达到75%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公布。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融资监控指标降低至70%以下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公布。
融资监控指标为“标的证券融资余额”和“信用账户持有的标的证券市值”取较小者与标的证券流通市值的比值。
单只股票的融券余量达到该股票上市可流通量的25%时,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券卖出,并向市场公布。该股票的融券余量降低至20%以下时,本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券卖出,并向市场公布。
单只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融券余量达到其上市可流通量的75%时,交易所可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券卖出,并向市场公布。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融券余量降至70%以下时,本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券卖出,并向市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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