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指期货和股票指数简介
(一)股指期货概述
所谓股指期货,就是以某种股票指数为标的资产的标准化的期货合约,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个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股价指数的大小、进行标的指数的买卖。在合约到期后,股指期货通过现金结算差价的方式来进行交割。
股指期货合约的产生如同商品期货合约一样,是为了迎合投资者规避市场风险的需要。由于股票价格经常剧烈波动,给股票持有者带来巨大风险。我们知道,要进行股票投资就必须承担股价变动的风险。股价变动的风险有两种:非系统性风险和系统性风险。非系统风险来源于某一产业或某一上市公司本身,系统性风险则是指整个股票市场的风险。非系统性风险造成的损失可以通过股票的分散化投资得以解决,而系统性风险造成的损失就无法通过分散化来消除。于是市场上产生了规避系统性风险的需要,而股价指数具有反映整个股票市场走势的特点,与其对应的股指期货合约也就自然提供了规避系统性风险的功能。
(二)股票指数概述
股指期货是目前全世界交易最活跃的期货品种,其标的物是股票价格指数。所谓股票指数,是衡量和反映所选择的一组股票的价格变动指标。世界上影响范围较大、具有代表性的股票指数有以下几种:
1、道琼斯平均价格指数;2、标注普尔500指数;3、道琼斯欧洲STOXX50指数;4、金融时报指数;5、日经225股价指数;6、香港恒生指数;7、沪深300指数。
二、沪深300股指期货的基本制度规则
我国目前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的股指期货品种有沪深300指数期货、中证500指数期货、上证50指数期货,其中沪深300指数期货是我国最早的金融期货的品种,本篇着重介绍该品种。
(一)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解读
详情见合约文本:
1、合约乘数
一张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用股指期货指数点乘以某一既定的货币金额表示,这一既定的货币金额称为合约乘数。股票指数点数越大,或合约的乘数越大,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也就越大。沪深300股指期货的合约乘数为人民币300元,当其指数为3000点时,合约价值等于3000乘以300元,即90万元。
2、最小变动单位
股指期货合约以指数点报价。报价的最小单位即为最小变动价位,合约交易报价的指数点必须是最小变动单位的整数倍,沪深300合约交易报价的指数点需为0.2的整数倍。每张合约的最小变动值为0.2*300元,即60元。
3、合约月份
股指期货的合约月份是指股指期货合约到期进行交割所在的月份。不同国家和地区股指期货合约月份的设置不尽相同。沪深300股指期货的合约月份为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共4个月份合约。所谓季月是3月、6月、9月、12月。如果当时的时间是2012年11月11日,那么期货市场上同时有以下4个合约在交易:IF1211、IF1212、IF1303、IF1306。这4个合约,IF1211、IF1212是当月和下月合约;IF1303、IF1306是随后两个季月合约。
4、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为了防止价格大幅度波动所引发的风险,国际上通常对股指期货交易规定每日价格最大波动的限制。沪深300股指期货每日价格波动限制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到期月份最后交易日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0%,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整涨跌停板幅度。
5、保证金比例
合约交易保证金是指投资者进行期货交易时缴纳的用来保证履约的资金,一般占交易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为8%。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风险情况进行调整。期货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在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标准的基础上,对投资者加收一定数量的保证金。
6、最后交易日和最后结算日
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设在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将最后交易日设在第三个周五而不选在月末,主要是为了避免股票市场月末效应与股指期货到期效应的重叠,增加股票市场的波动性。最后结算日与最后交易日为同一天。
7、结算方式
以现金结算是股票指数期货交易不同于其他期货交易的一个重大特色。现金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以现金差额收付的方式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而不进行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在股指期货合约到期后,交易所以交割结算价为基准了结所有未平仓合约,划付持仓双方的交割盈亏。也就是说,交易者比较成交及最后结算时合约价值的大小,来计算盈亏,进行现金交割。股指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收市后,交易所以交割结算价为基准,划付持仓双方的盈亏,了结所有未平仓合约。
(二)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的基本制度
1、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沪深300股指期货市场实行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从资金实力、投资经历、知识测试等方面对投资者进行了限制性的规定。投资者应当根据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要求,全面评估自身的经济实力、产品认知能力、风险控制与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从而规避了中小投资者盲目参与而遭受较大损失的可能。
2、交易指令
交易指令包括市价指令和限价指令。
市价指令是指不限定价格的买卖申报指令,尽可能以市场最优价格成交。市价指令只能与限价指令成交,并且不参加集合竞价。市价指令是不可撤销指令,但是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限价指令是指限定价格的买卖申报指令。限价指令为买进申报的,只能以其限价或限价以下的价格成交;为卖出申报的,只能以其限价或限价以上的价格成交。
与我国目前的商品期货交易相比,中金所交易指令增加了市价指令。市价指令是国外交易所普遍采用的交易指令,其优点在于能够自动以市场最好价格成交,提高投资者的成交概率,方便投资者交易。随着金融期货交易的运行,交易所和期货公司还将陆续推出止损指令等多种指令方式,不断丰富指令类型。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单数量为1手,市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50手,限价指令每次下单最大下单数量为100手。
3、竞价及撮合原则
交易所在开盘时采用集合竞价交易。开盘集合竞价在交易日开盘前5分钟内进行,其中前4分钟为买、卖指令申报时间,后1分钟为集合竞价撮合时间,开盘时产生开盘价。开盘集合竞价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
限价指令竞价交易时,交易所计算机自动撮合系统将买卖申报指令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当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则自动撮合成交。
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成交价(cp)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即:
当 bp ≥sp ≥cp,则:最新成交价=sp
bp ≥ cp≥ sp,则:最新成交价=cp
cp ≥ bp ≥ sp,则:最新成交价=bp
例如:买方出价1450.1点,卖方出价1449.5点。如果前一成交价为1449.3点,则最新成交价为1449.5点;如果前一成交价为1449.7点,则最新成交价为1449.7点;如果前一成交价为1450.2点,则最新成交价为1450.1点。
4、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又称“逐日盯市”,其原则是交易所在每日交易结束后,按当日结算价对投资者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地增加或减少结算准备金与保证金。案例如下:
此时发出追保通知书,客户需要及时追保或自行平仓,否则期货公司执行强平。对于隔夜持仓头寸,则以上一交易日结算后,持仓合约所需占用保证金代替当日买入或卖出成交时所需保证金进行计算即可。通常情况下投资者盈利时可以出金,亏损时如果账户中没有可用余额,则要在次日开市前追加够保证金,一旦投资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全将保证金缴足,则其持仓头寸就要部分或全部被强行平仓。
5、当日结算价
沪深300指数期货当日结算价为是指最后一小时成交价格按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合约最后一小时无成交的,以前一小时成交价格按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作为当日结算价。该时段仍无成交的,则再往前推一小时。以此类推。合约当日最后一笔成交距开盘时间不足一小时的,则取全天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作为当日结算价。
6、最后交割结算价
股指期货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标的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股指期货的交割结算价进行调整。
三、股指期货交易策略
(一)投机
在股指期货市场上进行投机交易如同在其他期货市场上进行投机交易。投机交易者在判断股价指数后市将走强时做多股指期货;判断股价指数将走软,就可以在股指期货市场上卖空期货合约。
(二)套期保值
利用股指期货进行套期保值的经济原理是,因为股价指数是根据一组股票价格变动情况而编制的,所以股票价格与股价指数的变动趋势是同方向、同幅度的。投资者只要在股票市场和股指期货市场上做相反的操作,就可以消除可能发生的风险损失。如果手头拥有股票,意味着现货市场上是多头,为防止可能发生的股价下跌的风险损失,可以在股指期货市场上实施卖空操作。如果手中的股票发生贬值,现货市场出现亏损,而同时期货市场股指期货也相应下跌,卖空的股指期货头寸将出现盈利,股指期货市场上出现的盈利将部分甚至全部弥补股票组合的亏损,达到保值的目的。
(三)套利
1、期现套利
根据股指期货的持有成本理论模型,在无套利市场条件下,目前持有与股价指数相一致的股票组合的成本与目前持有股指期货合约多头的价值应当相同。因此在股票组合和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之间有如下相对应的关系:F(T,t)=S(t)*(1+R)*(T-t)-D
其中F(T,t)是t时刻到期日为T的股指期货合约的理论价格,S(t)是t时刻股价指数的现货价格,则[S(t)*(1+R)*(T-t)]是持有相应股票组合的资金成本,在持有期间有可能会获得股利收入D,股利收入将降低持有成本。在现实之中,一旦期货价格与上述的基于现货价格计算的理论价格发生偏离,则出现期现套利机会。
期现套利可以分为两类:正向套利策略和反向套利策略。正向套利策略是当期货实际价格高于理论价格,故卖期货、买现货等待价差回归正常或者持有到期,在到期日时以手中现货头寸交割;而反向策略是期货价格低于理论价格时,买期货并放空现货,等待价差回归正常或者于到期日时拿现货头寸回补空头头寸。在融资融券业务开展之后,股票的卖空机制得以实现,反向策略也将具备可操作性。
2、跨期套利
跨期套利是指利用股票指数期货不同月份的合约之间的价格差价进行相反交易以从中获利。期货套利交易与单边头寸相比,面临的风险小。在市场价格的变化下,交易者在一种期货合约交易商的亏损,会被另一种期货合约上的盈利所弥补。
3、跨市场套利
跨市场套利是指套利者在两个交易所对两种类似的期货同时进行方向相反的交易。套利者在进行股票指数跨市场套利时,是将着眼点放在两种不同股票指数之间的差异是否会扩大或缩小上,而不是针对整体市场的运动方向。如果相对于另一种股票指数合约而言,某种股票指数合约在多头市场上上涨幅度较大或在空头市场下跌幅度较小,则该股票指数合约就可以视为强势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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