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主要介绍两网及退市公司股份的转让流程及交易规则
一、参与主体和账户要求
二、转让方式和成交价格预揭示制度
1、两网及退市股份实行分类转让制度,转让方式分别为每周转让五次(星期一至星期五)、三次(星期一、三、五)、一次(星期五)。转让股份的股票简称最后一个字符代码每周股份转让的次数。股票简称最后一个字符为“5”,每周转让五次;股票简称最后一个字符为“3”,每周转让三次;股票简称最后一个字符为“1”,仅每周五转让一次。
2、可能成交价格预揭示是指在最终撮合成交前若干既定的时间点,对每一时间点前输入的所有买卖委托按照集合竞价规则虚拟撮合所形成的价格分时点进行揭示的制度。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分别于转让日的10:30、11:30、14:00揭示一次可能的成交价格,最后一个小时即14:00后每十分钟揭示一次可能的成交价格,最后十分钟即14:50后每分钟揭示一次可能的成交价格。
三、参与流程
客户持有股份转让账户或深圳A/B股账户,并开通特转A/B权限后,可以在对应股票转让日的交易时间通过网上交易、手机交易和柜台交易等方式进行竞价买卖申报。
四、交易规则
五、成交原则
转让日申报时间内的所有转让申报采取一次性集合竞价方式配对成交。集合竞价确定转让价格的原则依次是:
1、 可实现最大成交量;
2、 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3、 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两个以上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取在该价格以上的买入申报累计数量与在该价格以下的卖出申报累计数量之差最小的价格为成交价;买卖申报累计数量之差仍存在相等情况的,开盘集合竞价时取最接近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成交价,盘中、收盘集合竞价时取最接近最近成交价的价格为成交价。
六、常见问题
1、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可能成交价格预揭示与主板市场行情揭示有和不同?
答:1)全国股份转让系统预揭示的价格是虚拟成交价,而主板市场行情揭示的价格是真实的成交价;
2)可能成交价格预揭示只揭示既定时点可能的成交价格,不揭示成交量,而主板市场行情既揭示成交价又揭示成交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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