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资产管理业务创新发展,规范管理人中管理人产品运作,进一步增强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专业化投资能力,满足投资者多样化资产配置需求,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起草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管理人中管理人(MOM)产品指引(征求意见稿)》(简称《指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指引》共二十四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明确产品定义与运作模式。母管理人将所管理资产管理产品部分或者全部资产委托给多个子管理人进行管理,每个子资产单元单独开立子证券期货账户,子管理人提供投资建议或下达投资指令,母管理人作出投资决策并负责交易执行。二是界定参与主体条件与职责。《指引》明确了母子管理人和投资经理的资质条件,规定了母子管理人及托管人的职责。三是规范产品投资运作。《指引》要求母管理人应当制定子管理人选聘、监督、考核、评估、解聘的标准和流程,健全决策程序和授权机制,并明确了关联交易管控,子管理人费用收取,信息披露,风险揭示等相关要求。四是强化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指引》要求,母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制度,完善技术系统,确保业务操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欢迎社会各界对《指引》提出宝贵意见,证监会将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完善《指引》并履行程序后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