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29日表示,为进一步加强对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证监会在总结投资者保护工作经验基础上,成立了投资者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这是证监会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出的一项重要机制安排。成立领导小组旨在加强证监会党委对投资者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落实,强化资本市场各业务、各产品、各环节投资者保护工作的整体性和协同性,形成工作合力,为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奠定坚实基础。
该领导小组由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担任小组组长,副主席阎庆民任副组长。常德鹏表示,下一步,领导小组将在证监会党委领导下,研究部署投资者保护领域的重要工作和重大政策,统筹协调各业务领域的投资者保护工作,督促系统部门及单位落实投保工作要求。
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领导小组成员由证监会办公厅、发行部、公众公司部、市场部、机构部、上市部、期货部、稽查局、处罚委、投保局、债券部、私募部,上交所、深交所、投保基金公司、投资者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在证监会党委领导下,研究部署投资者保护领域的重要工作和重大政策,统筹协调各业务领域的投资者保护工作,督促系统各部门及单位落实投保工作要求。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投保局,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领导小组有关的组织、联络、协调等工作,督促系统各部门及相关单位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定期汇总投资者保护工作相关信息数据。
证监会要求,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性,把投资者保护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充分调动市场经营主体开展投资者保护工作的主动性,建立完善投资者权益保护奖惩机制,将投保工作纳入各业务条线考核评价范围,引导各经营主体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履行好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
业内人士指出,投资者保护工作涉及发行、上市、退市、稽查执法等多个业务环节及证券、期货、基金、债券等多个产品条线,工作链条长、业务范围广,长期面临统筹协调任务重、督导落实难度大等问题。在证监会党委层面成立投资者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有利于提升统筹协调的力度,强化工作落实中各部门的整体性和协同性,实现投保信息和数据的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同时也充分体现了证监会重视投资者坚决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鲜明态度,向社会传递正面积极信息,有利于提升广大投资者对资本市场认同感和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