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教育中大力普及证券期货知识,对于推动全社会树立理性投资意识,提升国民投资理财素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明确要求“将投资者教育逐步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先行试点”。近年来,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不同教育阶段开展了不同程度的试点工作,涉及500多所学校,惠及上百万学生。有的地区将投资者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设置,编制了中小学普及金融知识教材;有的地区将投资者教育纳入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体系,作为选修课或必修课;还有的地区在继续教育、民族教育中进行了有效探索。但在试点实践中也发现存在教材质量参差不齐、师资力量不足、学习资源有限等问题,亟需加强统筹规划和规范指导。为此,证监会、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知识普及教育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这是两部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广大人民群众做的一件实事,也是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行动。
根据《合作备忘录》,教育部着力推动开展下列工作:
1.推动证券期货知识有机融入课程教材体系。基础教育阶段依据学生年龄特征,在相关学科课程和教材中有机融入证券期货知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设投资理财课程。高等教育阶段,鼓励有条件院校面向全体学生开设证券期货知识相关课程,鼓励设置金融类专业的院校加强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合作,共同研究完善课程设置、教材内容,探索有效的教学方式,开展相关课题研究等。
2.提升教师队伍金融素养。通过专题讲座、网络课程等方式,面向师范生开展证券期货投融资等领域通识教育。利用集中培训、网络研修等形式,推动不同区域教师金融素养提升。
3.创新证券期货知识学习、应用方式。依托各级各类学校社团活动,通过虚拟交易、夏令营、社会实践、实习实训等活动,拓宽学生了解、应用证券期货知识的渠道。鼓励相关专业大学生利用假期,深入社区开展证券期货知识服务社会公益实践活动。
证监会着力推动开展下列工作:
1.发挥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作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协商共同规划,统筹利用好各地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免费向当地大中小学生和教师开放,提供必要的学生实训和教师培训服务。
2.开展证券期货系列公益讲座活动。充分利用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行业协会、自律组织等的专业优势,深入高等学校、社区开展系列科普公益讲座,普及证券期货常识,提升大学生和社会公众的投资风险意识及理财能力。
3.开发证券期货知识学习资源。各地证监局会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组织证券期货行业专家和教育专家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认知发展水平合作编写公益性证券期货知识读本;利用互联网学习平台,与高等学校合作开发多媒体学习资源,建设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供各类社会群体自主选择学习。
各地证券期货监管机构与教育行政部门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加大资源投入力度,共同加强监督管理,对开展证券期货知识普及活动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活动公益性,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活动要按规定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不得给学校和师生增加额外负担,不得存在使用国旗、红领巾、团(队)旗,以及各类利用中小学生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