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证监会在总结投资者保护工作经验基础上,成立了投资者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这是证监会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出的一项重要机制安排。成立领导小组旨在加强证监会党委对投资者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落实,强化资本市场各业务、各产品、各环节投资者保护工作的整体性和协同性,形成工作合力,为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奠定坚实基础。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主席阎庆民任副组长,证监会各相关业务部门及系统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下一步,领导小组将在证监会党委领导下,研究部署投资者保护领域的重要工作和重大政策,统筹协调各业务领域的投资者保护工作,督促系统部门及单位落实投保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