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7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发布十项内容,一是证监会优化基金销售机构审批程序,二是证监会明确创投基金享受税收试点政策标准 助力创投基金支持初创科技型企业发展,三是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试点的指导意见》,四是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五是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六是证监会部署专项执法行动第三批案件 集中查处内幕交易行为,七是证监会通报近年“老鼠仓”执法情况,八是证监会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九是通报证监会2017年上半年案件办理情况,十是通报证监会2017年上半年稽查执法工作情况,最后回答了记者提问。
1、问:近年来,证监会积极推动境外上市行政许可改革,提高企业境外上市便利度,促进H股市场的发展,市场对此予以积极评价。请问近期是否有其他进一步改革举措?
答:近年来,我会持续推进境外上市行政许可改革工作,通过取消财务审核、取消发行定价限制、精简申报文件和审核内容、公示审核关注要点和审核进度等一系列改革举措,优化了境外上市审核制度,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改革取得成效,2015年和2016年,我会共核准H股首发和再融资申请108件,共有78家企业完成IPO和再融资,合计融资约700亿美元。
为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便利企业利用好H股平台开展直接融资和做大做强,我会决定进一步优化境外再融资审核制度,明确H股公司境外再融资时可以采取“一次核准、分次发行”的方式。具体内容为:H股公司(含A+H公司)向我会提出境外再融资申请时,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次发行”,并就在境外分次发行过程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包括涉及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要求等)作出专项承诺;获得核准后,在批复的额度和有效期内,可以结合境外市场情况分次发行;每两次发行间隔不得少于三个月,每次发行不得少于核准额度的25%,未用完的额度在批复到期后自动失效。此举将有利于H股公司把握好发行窗口进行再融资,提高融资效率。下一步,我会将继续关注H股公司发展面临的有关问题,做好境外上市各项发展改革工作,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转载自中国证监会网站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