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5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发布三项内容,一是“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专项活动第四阶段正式启动,二是证监会对1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三是证监会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联合举办市场监测和管理专题培训班。
一、为进一步落实依法全面从严监管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加快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股票市场”的重要指示精神,证监会于5月5日正式启动“投资者保护·明规则、识风险”专项活动。该活动聚焦于投资者权益遭受侵害的多发领域,以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典型事例为蓝本,以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的案例为载体,阐明规则红线、风险底线,帮助广大投资者更加深入了解证券期货法规知识,识别违法违规主体惯用的骗术和伎俩,增强守法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专项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其中前三个阶段分别以“远离内幕交易”、“警惕市场操纵”“谨防违规信披”为主题,发布了37个典型案例。证券期货系统各单位、市场经营机构也结合各自优势,围绕活动主题,从案例出发,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投资者易理解、能接受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其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判别能力。社会各方也对专项活动作出了积极响应,媒体记者、专家学者以及业内人士对相关金融和法律知识进行深入解读,相关文章在报刊、杂志、网站、微信、微博和移动客户端广泛刊发和转载。据统计,共有65家媒体累计刊发170多篇新闻和评论,百度搜索相关结果250余万条。
近日,我会将正式启动以“防范违规经营”为主题的第四阶段活动,相关案例包括以下四种类型:一是市场主体违规销售,二是从业人员违规代客理财,三是非法投资咨询,四是非法期货活动。借助这些案例提醒广大投资者,在购买投资产品或接受相关业务服务前,要充分辨识主体资格,通过合法渠道确认相关机构及从业人员是否已取得相应业务资格,并选择正规渠道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在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时,应详细了解合同信息,理性衡量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对夸大、诱人的虚假宣传保持警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也应当以适当性管理为原则,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合的投资者,有效管理和防控风险,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证监会依法对1宗内幕交易案作出行政处罚。
本案中,徐某、冀某峰系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亮股份)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徐骏系徐某的近亲属,两人日常往来频繁,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徐骏使用其本人证券账户买入“海亮股份”,没有违法所得;罡玉华与冀某峰为夫妻关系,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罡玉华使用其本人证券账户及“冀某帆”账户买入“海亮股份”,没有违法所得。徐骏、罡玉华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73条、第76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202条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徐骏处以20万元罚款;责令罡玉华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处以3万元罚款。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法律法规,破坏了市场秩序,必须坚决予以打击。我会将持续对资本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三、9月13日至15日,证监会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深圳联合举办了市场监测和管理专题培训班。此次培训是证监会与IMF中长期技术援助谅解备忘录框架下的首次合作,未来双方将在资本市场的监管与发展、系统性风险防范以及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等领域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
培训班期间,来自IMF、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美国金融业监管局、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瑞士证券交易所、加拿大投资业监管机构等外国专家,主要就股票、债券和衍生品市场的管理与监测方法、跨市场交易监测、对交易所实施检查、算法交易和高频交易的监测等议题进行授课与交流,专家们介绍了大量详实的案例与相应的监管经验。
证监会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及系统各单位的200余位监管干部参加了培训,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也派代表参加本次培训。本期培训班由资本市场学院承办。
转载自中国证监会网站2017年9月15日
32 条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