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
股票期权合约,是指由证券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买方有权在将来特定时间按照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股票、跟踪股票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等标的证券的标准化合约。
买方以支付一定数量的权利金为代价而拥有了这种权利,但不承担必须买进或卖出的义务。
卖方则在收取了一定数量的权利金后,在一定期限内必须无条件服从买方的选择并履行规定义务。
二、发展历程
2013年12月24、25日,上交所进行期权模拟交易通关测试和上线准备。2013年12月26日起开展股票期权模拟账户开户申请及模拟交易。
2015年1月9日,上交所获批开展股票期权交易试点,试点范围为上证50ETF期权。
2015年2月9日,上证50ETF期权正式上市。
三、合约类型
股票期权的合约分两种类型:认购期权、认沽期权。
认购期权:指买方可以在特定日期按照特定价格买入约定数量合约标的的期权合约。
认沽期权:指买方可以在特定日期按照特定价格卖出约定数量合约标的的期权合约。
四、账户体系
1、衍生品合约账户。该账户与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一一对应,用于记录投资者期权合约持仓和变动情况,并用于期权合约的交易申报和行权申报。
2、衍生品保证金账户。用于权利金和行权资金的交收及衍生品保证金的存放。
3、银行结算账户。用于与衍生品保证金账户之间进行资金划转。
五、常见术语
合约标的:期权交易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上交所股票期权的合约标的是指在上交所上市交易的股票、ETF基金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证券品种。
期权买方:持有期权合约权利仓的投资者。
期权卖方:持有期权合约义务仓的投资者。
权利仓:期权合约买入开仓形成的持仓头寸。
义务仓:指期权合约卖出开仓及备兑开仓形成的持仓头寸。
权利金:期权买方向卖方支付的用于购买期权合约的资金。
保证金:用于结算和保证期权合约履行的现金或者证券,仅卖方需要缴纳。
行权:期权买方按照规定行使权利,以行权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标的证券,或者按照规定结算价格进行现金差价结算。
行权价格:期权合约规定的、在期权行权时买入、卖出约定合约标的证券或者用于计算行权价差的价格。
行权价格间距:基于同一合约标的的期权合约相邻两个行权价格的差值。
合约单位:一张合约对应合约标的的数量。
实值合约:行权价格低于合约标的市场价格的认购期权,以及行权价格高于合约标的市场价格的认沽期权。
虚值合约:行权价格高于合约标的市场价格的认购期权,以及行权价格低于合约标的市场价格的认沽期权。
平值合约:行权价格与合约标的市场价格一致的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
买入开仓:指买入认购期权或者认沽期权。
卖出开仓:指卖出认购期权或者认沽期权。
平仓:投资者进行反向交易以了结所持有的合约。
备兑开仓:投资者提前锁定足额合约标的作为将来行权交割所应交付的证券,并据此卖出相应数量的认购期权。
内在价值:指假如期权立即履行时该期权的价值,只能为正数或者为零。
时间价值:指在期权剩余有效期内,合约标的价格变动有利于期权权利方的可能性。时间价值和内在价值公告构成期权的总价值。
六、合约简称及编码规则
合约编码:用于识别和记录期权合约,8位数,唯一且不重复使用。
如:上证50ETF期权合约编码由8位数字构成,从10000001起按顺序对挂牌合约进行编排。
合约交易代码:包含合约标的、合约类型、到期月份、行权价格等要素。
如:上证50ETF期权合约的交易代码共有17位,具体组成为:第1至第6位为合约标的证券代码;第7位为C或P,分别表示认购期权或者认沽期权;第8、9位表示到期年份的后两位数字;第10、11位表示到期月份;第12位期初设为“M”,并根据合约调整次数按照“A”至“Z”依序变更,如变更为“A”表示期权合约发生首次调整,变更为“B”表示期权合约发生第二次调整,依此类推;第13至17位表示行权价格,单位为0.001元。
合约简称:与合约交易代码相对应,代表对期权合约要素的简要说明,不超过20个字符。
如:上证50ETF期权的合约简称具体组成依次为“50ETF”(合约标的简称)、“购”或“沽”、“到期月份”、“行权价格”、标志位(期初无标志位,期权合约首次调整时显示为“A”,第二次调整时显示为“B”,依此类推)。
七、上证50ETF期权合约基本条款
上证50ETF期权于2015年2月9日上市交易。该期权的合约标的为“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50ETF,代码:510050)”,自2月9日起,上交所按照不同合约类型、到期月份及行权价格,挂牌相应的上证50ETF期权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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