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强化交易所债券市场监管,促进市场规范发展,切实保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2018年,证监会组织各证监局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对264家公司债券发行人开展了现场检查。目前,专项现场检查工作已全面完成。
本次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和信息披露两方面。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募集资金挪用或转借他人、违规购买理财产品、专户设立或管理不规范等。信息披露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未按时披露年度报告、重大事项披露不及时、披露内容不准确等。针对发现的问题,各证监局已对公司债券发行人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等行政监管措施共35项,并对16家发行人的直接责任人员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同时根据对中介机构履职情况的延伸检查,对受托管理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6家次,对会计师事务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4家次。通过本次现场检查,债券发行人的合规意识和中介机构的履职尽责能力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证监会将持续加强公司债券日常监管,严肃处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推进交易所债券市场长期健康发展。